鏡電視執照申設案 裴偉列「他」字案被告
2023/03/14 15:06
士檢偵辦鏡電視執照申設風波案,日前已將時任董事長裴偉列為「他」字案被告。(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針對鏡電視執照申設風波,承辦的士林地檢署將時任董事長裴偉列為「他」字案被告,且為釐清是否有外力介入審查過程,先前也已依證人身分陸續傳喚「三董一監」、前總經理、前財務長、前法務長,全案朝背信罪方向偵辦中。
去年1月,鏡電視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准設立新聞台,後來電視台董事會、經營階層幾經變更;同時被立委多次質疑財務疑慮、申設執照爭議,以及有府院高層曾介入審查執照。
案經法務部將全案發交由士檢偵辦,士檢將時任董事長裴偉列為「他」字案被告。
據悉,士檢已向相關單位調取鏡電視董事會與NCC間的往返公文、補正事項回函等文件,同時陸續以證人身分傳喚已請辭的「三董」包括前董事黃俊彥、陳宏守、郭蕙蘭,「一監」前監察人王金山,以及被解職的總經理李玉珮、前財務長林家賢、前法務長鄭允娟。
士檢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便告知偵辦細節。
-
陳椒華要求查鏡電視裴偉、陳泰銘資金往來 陳耀祥:請金管會協助
-
裴偉澄清鏡電視審查 改口稱和蔡、蘇沒有聯繫
-
浤圃用心蓋好宅 董座巡工地要高品質
-
鏡電視申設風波 士檢分案偵辦
-
裴偉再發四點聲明!強調音檔為「私人談話」 直接提告流出者
-
「恆悅麗山」卡位內科AI產業聚落首席
-
鏡電視三董一監集體請辭 股東籲政府撤照
-
藍委要求「斬雞頭」發誓沒介入鏡電視案 蘇貞昌:會被傳為大笑話
-
裴偉坦承錄音檔「膨風」 蘇貞昌:府院絕無干預NCC
-
4次判決26年徒刑減至7年 槍殺海盜中國船長再延押
-
半夜相約摩鐵簽保單 女保險員拒「以身換單」仍被硬上
-
嘉義警員查緝女通緝犯 照顧男嬰成為「人民保母」
-
保三查獲大型地下製菸工廠 查扣價值上億元的調味菸絲
-
地下賭場潛伏商辦大樓 台北警方連破德州撲克、百家樂賭窩
-
13條通嫌犯 生日前夕和妻子逛廟東夜市買鳳梨冰被逮
-
涉嫌收「黑錢」當博弈集團「內鬼」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延押
-
鎖定失聯移工詐欺車手 警一抓就是4個失聯移工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