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批菜先付35萬 攤商直喊苦
2010/10/05 18:3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農產運銷公司新的規定,攤商要批菜前,必須先支付35萬保證金,原因是擔心有些攤商可能批到菜拿到貨後就「落跑」,但這35萬元的龐大金額,讓很多小本經營的攤商直喊苦,紛紛表示,這些錢要他們去哪裡生。
農產運銷公司主秘楊顯文表示,攤商可以用自有不動產來擔保,且為擔保選項的第一順位,但做保的不動產不能有貸款。原因在於攤商批完貨,一般來說都是三天後再付款,但先前有些攤商一拿到貨就後「落跑」,所以農產運銷公司才會訂定嚴格的批貨條件。
新增的批貨條件,必須要攤商提出保證方式,保證方式有三種選擇,一是該批貨商有殷實商號兩家做為擔保;二是提供35萬以上存款的財力證明;三是使用不動產抵押,但該不動產不能有貸款。
攤商黃小姐難過的表示,自己房子還在貸款,而每天用來批菜的預算只有1萬元左右,勉強用來維持家計,但現在突然要付35萬保證金,到底要去哪裡籌錢,往後日子真不知該怎麼過。黃小姐的困境也是許多小本經營的攤商縮影,因此很多攤商呼籲,希望有關單位能放寬批貨條件,還給他們一個做生意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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