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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了沒》蘿莉塔辱女星「偷吃別人老公」 判刑2月確定

2022/12/15 17:27

藝人蘿莉塔辱女星李沐晴「偷吃別人老公」,高院今判刑2月確定,得易科罰金6萬元。(資料照,攝影陳奕全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從電視節目《大學生了沒》出道的女藝人「蘿莉塔」(本名李晨菲),前年在網路留言稱有「邱淑貞接班人」稱號女星李沐晴「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等話,惹怒已為人母的李女,出面控告她涉加重誹謗罪,但蘿蘇塔否認犯罪也拒絕道歉,台北地院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上訴後,高院今判上訴駁回,蘿莉塔被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確定。

女星李沐晴曾演過香港三級電影《一路向西》,被不少影迷稱為「邱淑貞接班人」封號。

2020年6月時,網友「Alison WaWa Liu」在臉書PO文辱罵李沐晴,現年37歲的藝人蘿莉塔以帳號「Lolita Lee」留言附和「阿哈哈哈她真的就是這樣沒錯ㄟ(笑哭臉表情)」、「哈哈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他老公外遇(笑哭臉表情)」。李沐晴認為臉書留言惡意誹謗,憤而提告。

蘿莉塔到案後,否認有誹謗故意,也拒絕道歉,辯稱留言是分享自己被劈腿的經驗和心情,並非針對李沐晴。不過,檢方認為蘿莉塔留言方式,明顯是針對李沐晴,且已貶損李沐晴名譽,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她。

台北地院審理時,蘿莉塔仍否認犯罪,且拒絕道歉,引起李沐晴不滿,批評蘿莉塔沒救了,「我真的受夠了,她真的太過份了」,公訴檢察官也指稱蘿莉塔犯後一再說謊甚為惡劣,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台北地院認定蘿莉塔誹謗犯行明確,審酌她身為藝人,散布影響力較一般人為大,未經充分查證,即指摘貶損李女名譽,對她名譽影響鉅,而且犯後態度欠佳,也未和被害人和解,判她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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