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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替竹南鎮代、造橋鄉代候選人買票 2男被起訴

2022/12/01 16:33

苗栗地檢署今偵結2鄉鎮代表現金賄選案,將呂姓男子、陳姓男子提起公訴。(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已結束,苗栗地檢署今天偵結2現金賄選案,分別將涉嫌替竹南鎮民代表候選人、造橋鄉民代表候選人現金買票的呂姓男子、陳姓男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提起公訴。

檢察官呂宜臻指揮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竹南警分局偵辦呂男為竹南鎮民代表第二選區陳姓候選人現金賄選案,查得呂男於10、11月間以每票500元或1000元代價,向選民買票;呂男及2名選民均坦承犯行,提出1500元賄款扣押。

檢察官考量呂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起訴同時也建請法院依法減刑;2名選民則酌情給予職權不起訴處分,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另,呂宜臻指揮竹南警分局、苗栗縣調站偵辦陳男為造橋鄉民代表第三選區陳姓候選人現金賄選案,查得陳男於11月間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選民買票;陳男及2名選民均坦承犯行,並提出5000元賄款扣押。

檢察官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起訴同時也建請法院依法減刑;2選民也酌情給予職權不起訴處分。

苗栗地檢署說,檢方以嚴查速辦的態度蒐集相關事證、適用正確法律,並以維護選舉公平為首要任務,若經審查後認應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者,將於主管機關公告當選名單後,於法定期限內依法向苗栗地方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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