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魯肉飯名店命案主嫌羈押禁見 還有共犯在逃
中市警方拘捕5人,釋放1人,殺人首惡羈押禁見,另3人各以2萬至3萬元交保。(記者張瑞楨攝)
首次上稿 6-24 22:35
更新時間 6-25 08:2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31歲黃姓男子,23日清晨與朋友到第二公有零售市場吃魯肉飯,竟被來自桃園的一群惡煞圍毆殺害,台中警方抓到5名男子,其中1人未動手而釋回,涉嫌殺害黃男的首惡游姓男子,檢方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25日)清晨准予羈押禁見,至於在場叫囂助勢的共犯盧姓、邱姓與劉姓男子,各以5萬、3萬與3萬元交保,此案還有動手圍毆、叫囂助陣的共犯再逃中。
由游姓男子為首的10名男女(8男2女),案發前到台中市泡夜店,23日清晨6時,到第二市場的知名魯肉飯店吃早餐,遇到台中市黃姓男子等5人(3男2女),其中,游男陣營有1人,誤認黃男是朋友,向黃男打招呼,黃男語氣不佳回嘴「你是誰?我認識你嗎?」雙方互看不對眼,氣氛變得緊張,黃男又打手機呼喚朋友「趕緊來(吃早餐)」,游男陣營不認為黃男是催促朋友趕來吃早餐,而是「撂人來打我們」,決定先下手教訓黃男。
檢警初步調查,動手毆打黃男等人的惡徒,可能有5人,其中,首惡游男於混亂中,涉嫌持利刃捅刺黃男兩刀,一刀位於左肩,另一刀位於胸口,將肺臟刺穿,導致黃男氣胸與血胸死亡,這10人(含動手惡煞5人)趕緊搭車逃回桃園,警方前天逮捕5人,釋回1人後,將4人依殺人等罪名移送地檢署,但尚有共犯在逃中。
中檢認為,首惡游男涉嫌觸犯刑法271條的殺人重罪,刑法277條的傷害罪,以及刑法第150條的「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對他人施強暴脅迫罪」,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而聲押,台中地院今天上午准予羈押禁見,至於共犯盧姓、邱姓、劉姓等3男,涉嫌犯刑法第150條的妨害秩序罪嫌重大,各以5萬元、3萬元、3萬元交保。
-
不是被凳子打死 台中魯肉飯店鬥毆 死者疑打電話引殺機
-
台中魯肉飯店鬥毆命案 暴力5惡徒來自桃園
-
讓年輕人想生孩子 桃園市民認證的有感政策是這些
-
台中魯肉飯店無辜男子枉死 5煞動手竟是「誤會」
-
台中魯肉飯名店爆鬥毆釀1死 疑因死者這句話惹惱10惡煞
-
酷澎獲選首屆友善電商
-
死刑釋憲案 台南殺警案殉職警家屬:最嚴重犯罪是虛無命題
-
台中狼教練猥褻31學童 曾對球員呼掌、歐打被通報
-
夫妻失和求助諮商 男心理師竟揪人妻上摩鐵下場慘
-
心理師受理失和夫妻諮商竟戀上人妻 社工師警:當心移情
-
高雄駁二特區動漫祭 人潮中驚見「搓鳥俠」
-
洽公不爽比中指 男判史上最輕刑
-
一夜致富! 12/17 大樂透、今彩539獎號出爐
-
涉詐領助理補助費 基隆市議員張顥瀚移審延押3個月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