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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闖軍事管制區拍網美照獲不起訴 檢方:10年來只有1件有罪

2022/05/12 13:33

曾姓男子和林姓女友到柴山「少女峰」探險拍網美照,擅闖軍事管制區拍網美照獲檢方不起訴。(圖由讀者提供)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曾姓男子和林姓女友到柴山「少女峰」探險拍網美照,回程時迷途遇山難獲救,事後被依違反要塞堡壘法將他們送辦,但檢方認定軍方告示牌不清,處分不起訴;據檢方統計,10年來,擅闖柴山軍事管制區被送辦的人,只有1人被判有罪,該位民眾原本是獲緩起訴處分,但他沒有向公庫支付2萬元,被撤銷緩起訴後才判拘役40天。

柴山是高雄人最常造訪的郊山,因緊臨市區,平均每年都吸引超過3百萬人上山健行,但柴山裡有部分「秘境」屬軍事管制區,這些秘境包括熱門景點「山電久」、「大猴洞」、「少女峰」、「新海洋美景」等,只要擅闖都會被軍方依違反要塞堡壘法將送辦。

2021年10月曾姓男子和林姓女友兩人登「少女峰」探險,兩人在秘境裡拍完網美照後,下山時迷路,報警求授,救難人員直到當晚9點才在一處懸崖峭壁的山徑找到他們,情侶檔雖然幸運脫困,但仍被依違反要塞堡壘法送辦。

雄檢偵查時,曾、林說自己爬山的過程中沒有看到管制區告示牌,不知道少女峰是管制區不能進入,但軍方堅稱登山口及前往少女峰的路徑上都有告示牌,他們不可能沒看到。檢方認為告示牌老舊、模糊不清,加上他們因天色昏暗、迷途緊張,不算故意闖管制區,偵結後處分不起訴。

據雄檢統計,光今年1至4月,軍方就移送10件擅闖柴山軍事管制區的山友,但這10件大都獲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檢方理由多為山友登山疲憊、或從無告示牌處上山,也有迷路誤闖的情況,因此認定罪責輕微或無故意,讓他們不起訴或緩起訴。

檢方指出,10年來,只有一位盧姓山友因擅入管制區,被檢方處分緩起訴後,因沒去繳2萬元的處分金,被檢方撤銷緩起訴送審,被法院判拘40天,得易科4萬元罰金外,沒有其他山友被判有罪。

為了避免類似情況一再出現,軍方和雄檢也多次會商,近日內也決議由軍方加強管制牌的設立,且對於誤闖管制區的山友,第一次會先開出「勸導單」,若山友一再闖進管制區變成「累犯」,檢方會比較有理由起訴這些「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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