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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鼎2工程師涉洩密 日商三菱商事株式會社也被訴

2022/04/13 12:17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日商三菱商事株式會社與三菱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攬台電公司大潭電廠一件採購案,因提交的「整體品質計畫及整體施工計畫」書面文件沒過,找來上市公司中鼎工程公司前姚姓工程師,怎料,姚涉嫌夥同中鼎游姓前工程師取得中鼎的營業秘密「整體品質計畫」後,再以此為範本修改、提交給台電,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三菱商事株式會社及姚、游2人。

檢方調查,姚、游2人曾分別在中鼎公司擔任建造工程師與品管工程師,均參與中鼎公司與日商三菱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得標、由台電發包的「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所屬複循環發電機組設備及其廠房相關設施統包採購案」。

檢方指出,中鼎公司的「整體品質計畫」營業秘密,為中鼎公司承攬相關工程案件時,用於評估成本、確保安全及維護工程品質的最重要關鍵,亦為其競爭力所在,完整程序文件及版本管控,有助於中鼎公司降低個案逐一開發與撰寫的成本,其他公司若取得秘密,除可降低成本外,未來依該秘密施作工程,可免除工程延宕、品質不佳所衍生的費用支出。

檢方調查,2018年6月,三菱商事株式會社與三菱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以「MHPS/MC共同投標聯盟」名義,標下台電公司的「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7號機單循環擴建複循環發電機組設備採購安裝案」。

檢方調查,依契約規定,「MHPS/MC共同投標聯盟」需提交「整體品質計畫、整體施工計畫」,但三菱商事株式會社提交的文件兩度因「未以中文書寫,文件內容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題綱不符」或「中文翻譯似使用Google翻譯,部分字詞不達意」等原因沒過關,因此於2020年4月間招募姚男加入,赴大潭電廠案施工現場擔任品管工程經理,負責撰寫、提交這些文件。

檢方調查,姚男知道游男從中鼎離職前,偷偷以私人隨身碟把中鼎公司的營業秘密帶出,他為了應聘該職務,涉嫌拜託游男把這些營業秘密交給他後,再以此為範本修改、製成「大潭電廠案整體品質計畫及整體施工計畫」等文件,供三菱商事株式會社提交給台電,藉此避免因工程遲延而違約受罰。

三菱商事株式會社與姚男均否認犯行,游則自白犯行;檢方認為,姚、游取得的中鼎公司營業秘密,符合營業秘密法所定要件,2人所為分別涉犯「以不正方法取得進而使用營業秘密」、「知悉或持有營業秘密,未經授權而重製、洩漏營業秘密」罪嫌。

檢方並認為,三菱商事株式會社身為姚男的雇主,卻無派員監督、定期稽查、或以設備、內稽內控禁止員工侵害其他公司營業秘密,亦無積極對員工進行教育訓練或定期告誡,也有責任,請法院科處罰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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