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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前10天臉書轉貼民調 前國代挨罰50萬元

2022/04/02 14:40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鍾女告訴。(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2020年總統暨立委大選投票前10天,鍾姓前國大代表在個人臉書上,轉貼新竹市一名高姓立委參選人之前所發的民調資料,被中選會認定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開罰50萬元。鍾女興訟抗罰,主張是因為吃了安眠藥而夢遊所為,但未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採信,日前駁回。

2020年1月11日,我國舉辦第十五任總統、副總統及第十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依照選罷法規定,選前10天內,任何人均不得發布民調,以免影響選舉。

高姓立委參選人在2019年12月31日在臉書公布一則民調資料,依照規定,過了午夜、進入2020年1月1日,即進入選前10天,任何人都不能轉貼民調,但鍾女仍在2020年元旦一早轉貼高女的民調貼文,因而被民眾檢舉。中選會認定違規屬實,裁罰鍾女50萬元。

鍾女不服,興訟抗罰,主張是在無意識情形下,以臉書轉傳該貼文,後接獲新竹市選委會通知本案調查時,才回溯查詢臉書紀錄,方驚覺有此事件。

鍾女表示,與高姓立委參選人並無密切關係,無意為其積極助選,故對於為何轉貼該民調亦感疑惑,經反覆思索,可能原因為,因受失眠所苦,依醫囑使用助眠藥物,而該助眠藥物常見副作用為精神不振及夢遊症狀,自己應是於服藥後意識不甚清楚的狀態轉傳,才會於「行為時」無行為意識、事後全然不記得有此行為。

鍾女另主張,中選會未考量她的臉書僅開放給好友觀看、並非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其「散佈」範圍甚小,無影響力,且行為時的可能意識薄弱狀態而欠缺主觀違法意識等情事,即開罰50萬元,輕重失衡,與法有違,希望法院撤銷罰單。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縱然鍾女服用安眠藥,但是否出現夢遊,且於夢遊狀況下轉傳該貼文,鍾女均未提出證據佐證,既然無法舉證,就應該承擔不利益結果(客觀舉證責任)。

合議庭認為,鍾女曾任國代,也曾任市議員,活耀於當地,臉書好友達4100人,該則貼文「開地球」,公開給所有人看,難認不會影響選舉公正性,中選會裁罰最低標準50萬元,並無濫用裁量權的問題。

綜上,合議庭認為中選會開罰50萬元合理,日前駁回鍾女告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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