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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翁3天猥褻、性侵4次 判7年定讞將入監

2021/08/09 07:38

示意圖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八旬老翁阿水(化名)過年發紅包,涉嫌趁機撫摸外傭小真(化名))胸部,並在3天內接連親吻她脖子、觸摸私處,還說「我聞一看」,甚至強壓在床指姦,被高雄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7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即將入監執行。

判決書指出,2018年1月19日起,被告阿水聘僱菲籍女子小真照顧其妻,隔月15日至20日過年期間,他假藉發紅包,涉嫌抱住小真撫摸胸部,後經她拍打並警告要報警始罷手。

5月14日上午,阿水半身赤裸走進房間,雙手欲抱小真,還說「我聞一下」,雖被對方以手揮舞拒斥,仍強行環抱並親吻她脖子,並觸摸她下體後,被小真推離房間。

不料,隔天清晨5點多,阿水又涉嫌強行親吻她脖子後被推走。同月18日下午,小真獨自在1樓,被阿水強行拖到2樓,撲倒在床上指姦得逞後,小真隨後報警求援,並提供歷次攝錄影片。

阿水不否認有上開行為,但辯稱是雙方歡喜甘願(台語),否認犯行。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勘驗錄影檔案,均無任何小真開口索討金錢的情形,並不斷稱「不要」、「help me」,倘如雙方以金錢交換性關係,她又豈會有激烈反抗動作?

此外,檔案顯示性侵當時,小真說:「你~不要」,被告抓住她手說:「聽話啦~你跟你的兒子一樣很乖,很聽話捏」,兩人一直拉扯,小真不斷說不要,被告說:「呵~哈哈~不要…我受不了了」,小真喊「不要,不要給你~ 不要給你」,被告又說「上樓~上樓」等,因而認定罪證明確。

阿水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判決駁回。

高雄高分院收到卷宗後,將移送檢方通知阿水到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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