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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眼科嘉義診所涉詐健保費1763萬 嘉檢起訴5人

2021/06/24 16:11

大學眼科嘉義診所涉詐領健保費1763萬餘元,嘉義地檢署依違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5人。(資料照)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大學眼科嘉義診所被控規避健保署對於白內障手術開刀項目申報健保費規定,近1年來詐領1763萬餘元,嘉義地檢署偵結後,今天依違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診所院長賴姓醫師、許姓、楊姓醫師,及大學光學科技公司歐姓負責人、劉姓醫事事務處長共5人,犯罪所得1763萬餘元聲請依法沒收。

大學光學科技公司,為大學光學醫療集團之管理平台,旗下通路包含大學眼科嘉義診所等。歐女(61歲)為大學光學科技公司負責人,劉男(42歲)為該公司醫事事務處長, 負責嘉義診所實際營運;賴女(51歲)為大學眼科嘉義診所負責人,擔任院長及醫師,許男(70歲)、楊男(61歲)為醫師。

起訴書指出,因前往大學眼科嘉義診所求診施作白內障手術病患人數過多,賴女等人為規避健保署所訂「每月門、住診白內障手術加總超過40例醫師之個案須送事前審理」規定,歐女、劉男安排旗下眼科診所醫師楊男、許男至大學眼科嘉義診所兼診。

起訴書指出,自108年8月起至109年9月間,由賴女執行白內障手術,楊、許2人僅在患者診察、術前檢查,期間以此方式,向健保署請領醫療費用,共不實申報1763萬790元,此醫療費用實際由大學光學科技公司控管分配,足以生損害於健保署管理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正確性。

賴女供稱,此種模式為團隊照護概念,辯稱健保署並未規定白內障手術申請需以執刀醫師作為申報主動,她未經手眼科行政及財務,只支領薪資;許男、楊男都稱,並不了解能否以其名義申報。

歐女辯稱,大學眼科嘉義診所為個別獨立的醫師機構,該公司並未僱用賴、許及楊3人。劉男供稱,他請許、楊2人到大學眼科嘉義診所兼診,但未提及白內障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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