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拍內褲照卻抓少年下體 假運動品牌調查員判刑
2021/04/07 13:00
新北地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潘姓男子在去年間喬裝成運動品牌調查員,以調查為由,拐騙3名少年脫下外褲,趁拍攝內褲之際,突然伸手撫摸少年下體,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潘男7年6月徒刑,其中2個月得易科罰金。
據查,潘男在去年5月間,亦曾以做國中生鞋子、襪子問卷調查,並需要拍攝紀錄為由,把13歲國中少年A男帶往小巷後,強行抓住A男的生殖器;一審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中的「以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潘男7年6月徒刑。
檢警還查出,去年5月29日上午7時許,潘男向1名少年佯稱自己是運動品牌調查員,以欲拍攝少年穿著的衣物照片為由,先把少年拐到夾娃娃機店內,再以工作需要拐騙少年脫下外褲,趁拍攝內褲之際,突然伸手抓少年下體,並持手機拍攝過程;同日上午8時許,他又以相同手法撫摸另一名少年下體。
不僅如此,去年6月19日,潘男又假冒成運動品牌調查員,以欲拍攝青少年身型照片做調查為由,把1名少年拐進娃娃機店,趁少年脫下外褲之際,突然伸手抓住他的下體,少年傻眼撥手拒絕,潘男竟以「這是工作」為由,強行撫摸少年下體。
審理時,潘男的律師替他求情說,潘男教育水準不高,犯罪情節有情輕法重情形,請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
合議庭則認為,潘男曾拍攝、撫摸少年下體而被判刑7年6月,竟又以類似手法再犯,可見他並未因前案遭查獲而心生警惕,仍一再挑選年輕識淺的在學學生為犯案對象,危害未成年人心智健全發展甚深,不同意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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