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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女「半套」服務害養生館遭法辦 因臨檢60次過關判無罪

2020/11/09 00:22

高雄養生館按摩女「半套」服務店家遭法辦,警曾查店60多次過關判無罪。(資料照)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一間美容養生館前年8月被警取締,指控有小姐疑為男客打手槍,收取1000元「半套」費用,並將店家高姓女負責人以圖利容留猥褻罪送辦,高女喊冤指按摩女個人行為,不過,一、二審檢視案發前警方曾臨檢過60次,均未查獲任何不法,認定高女沒有說謊,判她無罪,全案可上訴。

檢警起訴指控高女(49歲)於2017年5月起,在大寮區經營一家美容養生館負責人,並雇用按摩小姐阮姓女子到店服務,價格為每90分鐘1000元,阮女被取締查獲和男客進行半套的性交易,阮女稱分得700元、店家分300元,警方於2018年8月在店內查獲阮女為洪姓男客半套服務,負責人高女被依圖利容留猥褻罪嫌法辦。

高女矢口否認經營色情,她表示,按摩90分鐘計費1000元,但沒有指示或同意阮女色情交易,純屬按摩女個人行為,阮女前來服務按摩男客,她並不知道高女暗中和男客進行性服務。

洪姓男客表示自己是第1次到該店消費,事前並不知有性服務,是小姐主動詢問要不要做半套,詢價後同意做,讓阮女為自己自慰,可惜還未射精就被衝入的員警查獲。

阮女也否認和洪姓男客性交易、做半套,雖然阮女當時未穿胸罩,不過,警方未查扣到相關證物,最後也未依社維法裁罰阮女;一、二審均認為,該店先前3度遭取締,3任負責人遭法辦判刑,其中1人還是高女的丈夫,改交高女經營後前後已遭臨檢60次,2018年5月至8月初,曾經單月最多臨檢11次,都未查獲有色情交易。

洪姓男客指原不清楚這間店有性服務,是阮女主動邀約才答應半套服務,檢方上訴指出,高女常在店內走動,能察覺小姐服務狀況,若高女不同意,按摩女應不敢冒被解職風險與人性交易,故判決無罪,二審法官認為缺乏事證,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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