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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導」鈕承澤性侵劇組女 求刑3年4月一審11:30宣判

2020/04/14 08:21

鈕承澤涉性侵案今天一審宣判。(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電影導演「豆導」鈕承澤,前年11月被控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鈕承澤「認錯但不認罪」,堅稱誤以為女方對他有意思,使他會錯意,他已和解且道歉,請求法官判無罪或給予緩刑,但蒞庭檢察官認為他的道歉不著邊際,具體求刑3年4月;台北地院定今天上午11點30分宣判。

強制性交罪的法定刑期為3年至10年。鈕承澤上月在最終答辯時向法官說,這段時間媒體捕風捉影,親友都不和他聯絡,他除了忍受寂寞,也學會如何與自己相處,不知自己能否再撐得下去。

2018年11月23日,電影「跑馬」劇組原訂當晚開工作會議,鈕承澤臨時取消會議,改成在家中聚會,並請劇組林姓女主管帶被害女子到場,飲酒用餐至隔天凌晨,劇組人員和鈕的友人陸續離開,獨留被害人與鈕獨處,鈕將她強壓沙發上,以手指性侵。

檢、警案發後採驗,從被害人的胸口驗出鈕的口水DNA,下體有新撕裂傷,大腿內側也有瘀傷,但下體查無鈕的DNA微物跡證。驗傷醫師作證說當初驗出下體有新撕裂傷,但查無男性分泌物,研判為指侵。

全案審理時不公開,據指出,鈕承澤採無罪答辯,不承認強制性交,強調女方一開始沒有反抗,以致他誤認為女方對他有意,是兩情相悅,他沒有強迫、強制女方之意,他沒犯意,且他調解时已達成7位數金額彌補女方,希望法官能釐清事實判他無罪,若認定有罪也能給予緩刑。

但蒞庭檢察官論告時認為,鈕承澤與被害人在劇組有職場上下從屬關係,被害人為保工作才未激烈抗拒,不代表她同意性交,鈕承澤始終未坦認全部犯行,還歸責於女方未拒絕,部分認錯顯無誠意,道歉不著邊際,不宜輕縱,具體求刑3年4月。

被害人也曾到庭作證,並在辯論時隔著雙面鏡對量刑表示意見,據透露,被害人認為鈕承澤至今不認罪,鈕答應賠償只是為了求得輕判,她無法原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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