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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手性侵辯合意「3P」證券公司董事與骨董商均遭重判

2020/04/02 15:38

證券公司前葉姓董事與郭姓古董商一同性侵女子,犯後還飾詞狡辯又未賠償,均遭重判10年徒刑。圖與新聞事件無關。(示意圖)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知名證券公司前葉姓董事,帶女友人參加慶功宴,席間遇到遇到相識的郭姓古董商,2男竟「撿屍」得逞。葉、郭在士林地院審理時均辯稱是合意「3P」,但未獲採信,反被批利用女子的信任性侵,且未賠償,故依共同強制性交罪,對2人分別重判處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起訴指出,葉男受郭男之邀,2016年12月25日帶女子參加骨董拍賣會,3人當晚先赴高級餐廳舉辦慶功宴,後再轉往Pub續攤,2男輪流劃拳灌酒,並與女子喝混酒,隔日凌晨3時許,女子不勝酒力,被載往郭男住處性侵。

葉、郭在審理期間均主張是合意性交,過程中未用力壓制女子,親密動作很自然,女子完成享受其中。葉男更說,女子在本案索賠500萬元,顯然是為錢興訟;郭男則說,後來見女子在房內與葉聊天,他再用陰莖插入女子陰道,葉男也親吻女子胸部,過程非常自然。

但正巧郭男住處有安裝自動啟動的監視器,經合議庭勘驗畫面,發現2男壓住女子手腳,雖女子當下稱「不要」、「要回家」、「帶我回家」等語,仍遭性侵,且葉男事後孩傳LINE訊息道歉稱「請妳別把事情鬧大好嗎?我求求妳了!」

故合議庭認定,葉、郭酒後為滿足私慾,濫用被害女子對葉男信任,且2男犯後飾詞狡辯又未賠償,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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