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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索回扣洩標案被起訴 桃機公司前工程處長獲准百萬交保

2020/03/09 18:37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前工程處長林文楨獲准百萬交保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資料照,記者周敏鴻翻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前工程處長林文楨,被控負責機場第二航廈擴建、第三航站區基礎工程等案件時,涉嫌向廠商索取回扣或洩漏標案機密,圖利特定廠商,不法所得達254萬6500元,桃園地檢署去年12月依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起訴林文楨等共15人,全案移審桃園地院,林文楨此次羈押期將於11日屆滿,桃園地院法官審酌他已被停職,與同案被告及證人應無機會再連絡等理由,日前裁定他提出100萬元交保書或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但若無法具保則於1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

法院指出,全案經桃檢起訴、移審桃院時,林男經訊問僅坦承涉犯起訴書中指出的犯罪事實「二航擴建案第一次變更設計案」,及有將第一標案的預算書、CAD檔、道面維護案預算總表、詳細價目表、新二機棚工程預算書、G4加油站工程預算書等交付廠商,其餘起訴所述的犯罪事實均否認,但依據證人證詞、相關卷證,認為林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涉犯本刑最輕5年以上之罪,認為他有逃亡、串證之虞,因此裁定續押。

法院指出,由於林男羈押期將於11日屆滿,經訊問後審酌他目前已被停職,與同案被告及證人應無機會再連絡,且母親高齡、有賴其照料,林男在國外也無任何資產或投資,並願意出具保證金,擔保日後必會準時出庭等理由,日前裁定他提出100萬元交保書或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但若無法具保則於1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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