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強索回扣、洩漏標案機密 桃機前工程處長等15人被訴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擴建工程已完工啟用。(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林文楨擔任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桃機公司)工程處長期間,負責機場第二航廈擴建、第三航站區基礎工程等,以洩漏標案機密等方式,多次向廠商強索回扣,金額高達254萬6500元,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罪嫌,將林文楨等15人提起公訴。
2016年間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擴建工程進行第一次變更設計案,林文楨(57歲)自認有利可圖,就指示助理工程師吳俊宗,向負責擴建工程的建設公司王姓業者強索600萬元回扣,檢方說,王姓業者為了尋找財源,找了下游廠商墊高工程款,再拿其中的不當利益290萬元,裝在水果禮盒內交付給吳俊宗,林文楨分得180萬元。
同年間林文楨協助承包商吳姓業者承攬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擴建的下游工程,收取70萬元賄款,其中20萬元交付給吳俊宗,檢方說,2017年到2018年間,林文楨另負責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土方及基礎工程、2018到2019年度桃園國際機場道面維護工程、新二機棚廠前機坪新建工程、桃園國際機場G4加油站新建工程時,都透過洩漏標案機密等方式,協助廠商得標,其中梁姓業者已備妥130萬元賄款放在保險箱內要交付給林文楨,被檢調及時查扣。
檢方說,林文楨擔任桃機公司要職,理應廉潔自持,卻為了貪圖金錢,忘卻其身分職責,長期收取回扣或要求、期約、收受施工廠商賄賂,還圖利廠商洩漏內部標案資訊,「嚴重斲傷國民對於公務員不可收買性及執行公務廉潔性之信賴」,壞法害民,雖他繳回部分犯罪所得135萬元,卻矢口否認犯行,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將林文楨等15人提起公訴,並請求法官針對林文楨從重量刑,併宣告褫奪公權。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擴建工程已完工啟用。(記者周敏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