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性侵室友智障妹妹後 竟還敢晃點法官!
2020/02/25 09:36
惡男性侵室友智障妹妹後,竟還敢晃點法官!(示意圖)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版模工林俊祥與中度智障的14歲少女小梅(化名)哥哥同住租屋處,竟趁小梅去找哥哥時,趁機性侵,事後竟然連續晃點法官所安排的和解,顯無和解誠意與悔意,新竹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6月,且民事庭判他需賠償小梅父女共90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當年14歲的小梅哥哥,共同居住在新竹縣竹東鎮租屋處,2018年2月1日小梅因寒假而到租屋處遊玩。林男明知小梅為中度智能障礙女子,認有機可乘,竟將小梅性侵得逞。
法官審酌林男僅為滿足己身性慾,竟對智能有所缺陷,且對於性交意義無認知而不知抗拒的小梅性交,其所為顯然戕害小梅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所生危害不輕。
且林男犯後輕率承諾欲賠償小梅,法官安排調解期日後,才說無資力給付,並請求展期,等到法官再安排期日後,竟延遲到庭,任由小梅父親久候枯等,終至無法和解,迄今仍未彌補小梅及其家屬所受損害,顯見實無彌補錯誤及悔悟之心,犯後態度難謂良好,因此判刑3年6月。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則判林男需賠償父女共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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