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通姦罪是否違憲? 大法官3/31開言詞辯論

2020/02/21 18:18

大法官將於憲法法庭召開通姦除罪化言詞辯論。(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全世界除了穆斯林國家,台灣是少數仍保有通姦罪的國家,苗栗地院等共有14個庭的法官及一位通姦罪當事人認為,用刑法處罰通姦行為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大法官審理後認為有必要請聲請人及相關機關進行言詞辯論,並召集專家學者提供意見,時間訂於3月31日。

司法院指出,本次言詞辯論將同步採取視訊直播,訂於3月31日上午9點於司法院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進行言詞辯論,預計釋出32個旁聽席,相關旁聽細則擇日公告。

大法官整理出爭點題綱,分列如下:
(一)刑法第239條部分
1、刑法第239條之立法目的為何?其係為保障何種法益或基本權利而設?又因此限制或侵害人民何種基本權利?其審查基準為何?
2、刑法第239條處罰婚外性行為之手段,是否有助於所揭目的之達成?手段與目的間是否存有一定關聯性?
3、本院釋字第554號解釋有無變更解釋之必要?

(二)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部分
1、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之立法目的為何?其係為保障何種法益或基本權利而設?又因此限制或侵害人民何種基本權利?其審查基準為何?
2、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之手段,是否有助於所揭目的之達成?手段與目的間是否存有一定關聯性?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