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童男拐殺男童判無期 又猥褻10少年再判18年定讞
2019/05/02 12:31
李靖(右)、陳天心拐童虐殺案均判無期徒刑定讞。李靖還猥褻、性侵10名小六至國二的少年,二審去年7月再判李18年9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竹戀童男子李靖,4年前夥同陳天心誘拐殺害小六男童,最高法院前年9月已將2人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檢方循線又查出李靖還猥褻、性侵10名小六至國二的少年,多位被害人指控被李靖大哥哥「玩雞雞」,二審去年7月再判李18年9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27歲李靖4年前結識小學六年級的林姓男童,建立交情,李靖因經濟狀況欠佳而起意尋短,自認和林童感情最好,想要永遠在一起,而找林童共赴黃泉,但又不敢殺人,向34歲陳天心謊稱自己是殯葬業主管,唆使陳幫忙殺害競爭同業的小孩,就能賺50萬元,還可讓他升主管,陳為之心動。
李靖拿武士刀給陳男,叫他在超商殺害林童,陳認為太血腥而拒絕;2015年5月,李靖誘拐剛放學的林童到租屋處,趁他玩電腦遊戲時,由陳天心下手勒死林童,李靖見到林童斷氣,竟比了「OK」手勢,抱屍到另一租屋處藏屍,之後服藥自殺未遂。此部分2人已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檢方追查發現,李靖除了殺害林童,從2014年初到2015年5月間,還有10名少年陸續慘遭李靖猥褻或性侵,受害時的年齡都介於小學六年級到國中二年級,被害人一開始都以為李靖是在開玩笑,加上年紀尚輕,不懂自我保護,而遭李男非禮得逞。
此10件性侵、猥褻案,一審新竹地院判李靖20年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去年7月改判18年9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檢方未來將向高院聲請定應執行刑,預期將與殺童案合併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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