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高雄人誓殺韓國瑜報仇」 韓不提告男子獲不起訴
沒想到回應PTT一篇文章,竟讓男子吃上妨害自由罪的官司。(記者陳恩惠翻攝自PTT)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家住北市士林區的40歲趙姓男子,看到PTT標題「Re: [FB] 陳其邁:71年前高雄發生228事件,讓人痛心」後,在文下方留言「高雄人誓殺韓國瑜報仇」,遭網友截圖報警;士林地檢署偵結,考量韓國瑜市長表明「不提告」,趙男也未具體表明加害時間與手法,認為他的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處分指出,趙姓男子在去年「2018九合一大選」前10日(11月14日)傍晚,以網路帳號進入PTT批踢踢實業坊Gossiping八卦看板,針對標題「[FB] 陳其邁:71年前高雄發生228事件,讓人痛心」的文章,第三個回應「高雄人誓殺韓國瑜報仇」;刑事警察局接獲網友的截圖,根據發文的IP位置,循線找到家住北市士林區的趙姓男子,訊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函送偵辦。
檢察官調查時,趙男承認在PTT上留下這句話,但他辯稱,「貼文的目的是針對標題和內容表示反對」,他認為在選舉中提到71年前老事件是在激發仇恨,為表示反對,才用反諷手法表達陳其邁先生利用228事件激發高雄人的仇恨心態,是不是要有例如說高雄人想殺韓國瑜這樣的人出現」。
趙男又說,純粹是想要表達個人意見,當下根本沒有考慮、想到韓國瑜會不會因此有恐懼,他一再強調:「我完全沒有惡意,如果韓國瑜看到的話,我會誠心地跟韓國瑜道歉。」
檢察官認為,趙男僅揚言「高雄人誓殺韓國瑜報仇」文字,並未對韓國瑜直接為惡害通知,且韓國瑜本人表示並不提告,特地親自簽名寫下「不提告,韓國瑜」的文件。
由於趙男留言並無具體言明欲於何時地,以何種方式實踐,且趙男辯稱只是抒發不滿並無恐嚇韓國瑜犯意,檢方也認為,趙的言論類似個人對時局、社會不滿的情緒抒發,雖然言論有些過激可議,但與「恐嚇危害安全」罪的構成要件不符,予以不起訴。
台北市趙姓男子辯稱想以反諷來表達意見。(記者陳恩惠翻攝自PTT)
-
韓國瑜稱「賣台三招」 認為台灣人現在無法接受一國兩制
-
韓國瑜:這幾天網路熱搜高雄達10億 知名度愈高、市民愈快樂
-
「佳元柒章」 七張站約2分鐘 散步裕隆城商圈
-
幫韓國瑜募罰款不適用公益勸募條例 議員稱承擔一切
-
「賣水果兼賣主權」中山大學學生抗議韓國瑜
-
嘉義市嘉邑行善團改選理監事 當權派突襲改變選舉方式爆衝突
-
「羅密歐殺人案」超過追訴期 昔日刑警嘆:想起就悔恨
-
台中烏日鐵皮屋火警 81歲屋主燒成焦屍
-
馬公港區發現民眾漂浮 打撈上岸送醫不治
-
狼來了!台中男謊報社區大火 害8輛消防、救護車白跑罰1萬
-
電動機車起火狂冒煙!高雄車行老闆這樣做……
-
假日本代購真走私!檢警查扣1萬3800條加熱菸畫面曝光
-
智障女被騙2次淪洗錢犯 佛心法官判她無罪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