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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王原來是「吃案王」 北院書記官傳以吃案營造績效假象

2019/01/22 00:01

日前台北地院爆發盜賣法拍屋案的醜聞,涉嫌盜賣法拍屋的書記官駱俊勳(藍衣戴口罩者)被移送法辦後,經北院內部調查後更發現,以往被稱為「績效王」的駱俊勳竟然是以吃案的方式來減少案件量。(記者張文川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績效王原來是「吃案王」!日前台北地院爆發盜賣法拍屋案的醜聞,涉嫌盜賣法拍屋的書記官駱俊勳被移送法辦後,經北院內部調查後更發現,以往被稱為「績效王」的駱俊勳竟然是以吃案的方式來減少案件量,結果北院目前還要動員大量人力,逐一釐清駱俊勳任職6年所經手的所有案件,希望在最短時間查出結果。

根據《鏡週刊》報導,現年36歲的駱俊勳,擔任台北地方法院的民事執行處「木股」書記官6年,期間經手的案件約千件,辦案績效良好,未結案件甚至僅是別人的1成;原先被同僚視為是「績效王」的駱俊勳,隨著他被捕後遭北院內部調查,爆出他疑似涉嫌以吃案的方式,營造出績效良好的假象。

有知情人士稱,駱俊勳的超高效率結案方式可能是造假,因為舉凡撤回聲請、停止執行狀等都可能造假;因此到他手上的案件,都很快就結案;另外他還不管案子有無相關,全部一律「併案」處理,先減少案件量,再以假造的方式結案。

雖然書記官的職責是協助法官及司法事務官處理文書事務,並沒有裁量權及決定權,法拍案或是其他的民事執行案若要結案,都必須經過司法事務官蓋章;但有少數的法官或司法事務官「便宜行事」,將印章交給書記官自行處理,卻未嚴格把關,才造就駱俊勳6年的績效假象,也發生書記官可以造假結案及偷賣法拍屋的離譜事件;目前駱俊勳及他的上級司法事務官都遭調職處分,考績也列為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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