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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肇逃 排氣管上這道跡證讓男騎士百口莫辯

2018/10/27 14:00

黃女的機車。(記者許國楨翻攝)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劉姓男子騎車違規迴轉導致黃姓女騎士剎車不及撞上受傷,未料劉男竟逕自離開讓黃女氣得報警,警方過濾路口監視器鎖定劉男通知到案時,他辯稱是對方自行摔倒與自己無關,警方比對2輛機車的擦撞痕跡,最後在劉男機車排氣管發現黃女白色機車擦痕還原真相,將劉男依肇事逃逸等罪嫌送辦。

台中市第三分局交通分隊隊員蔡政翰日前獲報轄內精武東路發生交通事故趕往處理,23歲的黃姓女騎士向蔡員說,當時在事故地點正準備停等紅燈,一輛機車突然從對向違規迴轉過來,讓她剎車不及撞上,除了造成車損外,還導致四肢均有多處擦傷,但最讓她傻眼的是,事故後對方竟直接離開現場。

蔡員著手調閱監視器掌握肇事機車車牌號碼及駕駛,將68歲的劉姓機車騎士約談到案,他辯稱雙方沒有發生擦撞,是對方自行摔倒與自己無關,因為怕對方誤會才沒有救護騎走機車,為了讓劉男服氣,警方開始比對2輛機車的擦撞痕跡,最後在劉男機車排氣管上發現黃女的白色機車擦痕。

未料劉男仍否認與人擦撞,一再聲稱係經過現場不小心去碰撞到的,只是種種辯解仍然無法解釋違規迴轉,以及為何排氣管上留有白色痕跡,黃女及家屬感謝警方還原真相並找到肇事者,而劉男則依刑法肇事逃逸以及過失傷害罪嫌送辦。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沒有自行研判肇事責任的權利,否則撞人後致人死、傷而逃逸,即觸犯刑法185-4條明文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劉男肇逃行為除了須承擔刑事責任外另還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得不償失。

警方比對2輛機車的擦撞痕跡。(記者許國楨翻攝)

最後在劉男機車排氣管發現黃女白色機車擦痕,還原真相。(記者許國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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