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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怨三重醫院要繳急救費才能移遺體 聯醫澄清誤會

2018/08/13 17:20

死者張救的兒子。(記者鄭景議攝)

首次上稿:16:14
更新時間:17:20

院方:因未帶健保卡才須押金

〔記者鄭景議、賴筱桐/綜合報導〕新北市新莊區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今凌晨發生嚴重火警,造成9死15傷慘劇;一名死者張救的家屬表示,台北醫院很晚才通知,情況也講不清楚,讓他們一頭霧水,趕到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急救宣告無效後,醫院居然還要跟他們收一筆9000多元的急救費用,才能移遺體,讓人不滿。聯醫澄清,「是天大的誤會」,因當事人未帶健保卡,需要支付押金,若家屬持相關證件,院方會把費用全數退還。

家屬也批台北醫院晚通知

張救的兒子表示,他們全家昨天才去探望媽媽,想不到會發生這樣的意外;台北醫院平時服務很好,環境也乾淨,突然發生這樣的狀況,也不能責怪他們,只是事情發生之後,過好幾個小時才通知,趕到現場,才知道人被送到三重醫院,到了三重醫院,也沒有院方人員跟他們說明情況,讓他們一頭霧水。

張先生還說,三重聯合醫院在他們移遺體的時候,還要跟他們收9000多元的急救費,不付不能移遺體,雖然葬儀社說這個錢可以不用付,他們最後還是有付。

張先生抱怨,如果身上剛好沒帶錢,那不是就沒辦法移遺體,行政院長賴清德都說對於家屬要妥善安置,怎麼醫院卻是這樣子,讓人很不滿。

對此,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副院長王祖琪表示,若沒有攜帶健保卡,急救自費金額是9000多元,但考量特殊情況,家屬身上也不可能帶那麼多現金,因此院方告知家屬,可象徵性支付1、2千元,等家屬準備好證明文件後,可至櫃檯辦理手續,院方會全數退還押金。她強調,可能是院方與家屬溝通過程有誤會,才造成誤解,對家屬感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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