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電動自行車被辦 越女:不知道是違法行為
2018/05/09 14:10
越南籍阮姓女子酒後騎電動自行車,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警方提供)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越南籍25歲阮姓女子來台探視親友,8日晚間9點多酒後,她從新北市樹林區騎著電動自行車到桃園市迴龍地區買東西,龜山警方發現她騎車搖搖晃晃,攔下她酒測並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讓阮女嚇得快哭了:「我不知道台灣不能酒後騎電動自行車!」
阮女3月初持觀光簽證來台灣探視親友,並暫住在親友位於新北市樹林區的家中,她說,8日晚間她在家中喝啤酒,喝著喝著就想買一些零食配酒,她不知道台灣法律不允許酒後騎電動自行車,就騎車要前往鄰近的桃園市龜山區迴龍地區超商購物。
警方說,阮女騎電動自行車前往超商途中,搖搖晃晃,龜山警分局迴龍派出所警員巡邏時碰巧看見,就趨前攔下她盤查。
阮女被警方攔下後,態度從容、坦承喝酒,當警方要拿出酒測器對她進行酒測時,她才驚慌直問:「怎麼了?喝酒不能騎電動自行車嗎?」
警方耐心向她說明相關規定後,進行酒測,因酒測值達0.31MG/L,已依法將阮女因觸犯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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