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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受邀談健身被下藥迷昏 遭「不同姿勢」性侵6小時

    楊男涉嫌用藥迷昏被害人,持續性侵長達6小時,被高雄高分院重判。(情境照)

    楊男涉嫌用藥迷昏被害人,持續性侵長達6小時,被高雄高分院重判。(情境照)

    2024/08/05 22: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楊姓男子藉口健身,邀請甲男到住處,把安眠藥、威士忌摻入酒杯,再以口親吻、餵食,並趁甲男陷入昏迷之際涉嫌性侵,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楊竟持續多次以「不同姿勢」,侵犯甲男長達6小時,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7年半徒刑。

    判決書指出,112年1月6日晚上9點多,楊男以健身為由,邀請網路認識不久的甲男,到他位於小港區住處後,將蒂諾斯錠藥物、水果酒及威士忌等混合倒入酒杯後,佯稱可舒緩肌肉酸痛,再以親吻方式餵食甲男。

    楊男並趁甲男昏睡之際,涉嫌撫摸其生殖器,進而性侵得逞,直到隔天中午他始清醒,返家後還是覺得頭很暈,並發現不對勁,前往小港醫院檢傷,並向警方報案,楊男則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楊男則說,忘記當天有沒有將安眠藥摻入酒杯中,但堅稱是兩情相悅,否認犯行。

    一、二審法官勘驗屋內監視器畫面,甲男陷入昏迷後,被楊當成發洩性的玩偶,持續多次為「不同姿勢」性交行為長達6小時,仍依以藥劑及對被害人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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