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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友才借洗錢案套利? 北檢:不予評論

2016/09/12 19:56

媒體報導,蔡友才(見圖)、王起梆疑在「遭美重罰」的重大訊息發布前賣股套利;對此,北檢表示不予評論。(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疑涉洗錢案,9日第4度約談前董事長蔡友才說明,並新增另名被告、蔡的心腹兆豐金前主任秘書王起梆,訊後以蔡涉違《證券交易法》諭令300萬元交保,王則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境限海;媒體報導,蔡、王疑在「遭美重罰」的重大訊息發布前賣股套利;對此,北檢表示不予評論。

本月9日,北檢第4度傳喚已被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的蔡友才,並搜索蔡擔任董事長的鑒機資產管理公司、蔡的戶籍、現居地等5處,查扣蔡電腦、手機內的相關電磁紀錄,並以被告身分約談蔡的愛將王起梆,訊後2人均以涉違《證券交易法》諭令交保。

本月10日,行政院召開督導小組會議,指蔡友才最晚去年10月已知悉事情的嚴重性,卻未通報金管會,也沒積極處理,疏失責任明確,要求相關部會立即啟動民事求償訴訟。

據《上報》報導,北檢與政院督導小組對蔡友才採取一連串強制動作,並非僅因蔡對紐約分行疑涉洗錢情事知情不處理,而是利用他擔任兆豐金董事長職務,精準掌握兆豐銀「一定會遭重罰」的「絕對內線消息」,在離職後於此重大訊息公布之前,與王起梆合謀進行內線交易套利。

對此,北檢強調此案尚在偵查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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