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友才涉案情節升高 檢認定「從頭到尾都知情」
在兆豐案中,檢方認定蔡友才「從頭到尾都知情」。(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疑涉洗錢案,昨以被告身分約談前董座長蔡友才及兆豐金董事會前主秘王起梆,檢方訊後以涉違《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將之前已被諭令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的蔡以300萬元交保,至於王稍早則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據悉,蔡友才之前應訊時,曾推稱「我不可能管到那麼細的事情。」但專案小組經調閱相關資料交叉比對,並約詢多名證人後,認定蔡「從頭到尾都知情」,卻消極不作為致兆豐銀被重罰,因蔡涉案情節升高,檢方才於昨日發動搜索、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