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強小舅子收賄 邵國寧判3年6月要坐牢
2016/04/01 11:05
邵國寧承認收賄、有悔意,且繳回犯罪所得663萬餘元,被輕判3年6月、褫奪公權5年,已繳回不法所得全數沒收,全案定讞。(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妻舅、前署立台中、彰化醫院院長邵國寧,利用採購弊端收賄,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痛批邵男敗壞官箴、情節重大,但考量他承認收賄、有悔意,且繳回犯罪所得663萬餘元,輕判邵男3年6月、褫奪公權5年,已繳回不法所得全數沒收,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邵國寧被控93年1月起至98年12月16日擔任彰化醫院院長、98年12月16日起任職台中醫院院長期間,在醫院採購數位彩色心臟超音波、數位式乳房攝影系統、標靶控制輸液全靜脈系統等9件採購案,收取廠商10%至15%不等的「回扣」。
一審重判邵國寧9年、褫奪公權5年,上訴後,高院認為他身為公立醫院院長卻收賄,嚴重腐蝕國民對公務員不可收買性、廉潔性的信賴,且收賄金額不少、敗壞官箴情節嚴重,但考量他認罪、繳回賄款,改輕判3年6月、褫奪公權5年,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
國民黨新秘書長 傳胡志強等3人可能接任
-
胡志強妻舅邵國寧收賄 再追加起訴一案
-
涉採購收賄 2部立醫院醫師起訴/一人宣稱研究金 一人辯技術費
-
哽咽認收賄…胡志強妻舅改判3年半
-
胡志強妻舅收賄案 檢追加起訴
-
台中烏日休旅車轉進平交道未減速 輾斷7旬婦手腳後肇逃
-
布袋戲雕刻師徐俊文 當義消投入救災25年獲表揚
-
小吃部消費分攤談不攏 男子持刀刺傷同伴腹部
-
地凝霜水結冰 救難人員一碗泡麵撐上山救出受困女山友
-
工地女工程師當小三辯稱女同志 被人夫戳破要賠元配30萬
-
男子闖紅燈拒檢還弄傷員警 判拘役50日
-
桃市大園資源回收場火警 空污恐影響周邊多里
-
竹市集和街警察宿舍已拆 將重建員警職務宿舍及里民活動中心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