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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麵包竟買到暴怒 高中老師潑紅漆判賠4萬

2015/07/31 12:19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為人師表,恐怕情緒得多控制一下!台北市夏姓女高中老師,去年2月到麵包店買麵包,沒想到卻買到跟店員大吵一架,她事後越想越氣,隔日凌晨趁著四下無人,拿紅漆朝麵包店鐵捲門潑灑,今台北地院判她需賠償石姓業者精神慰撫金4萬元,仍可上訴。

去年2月5日中午,夏女前往中山區1家日式麵包店消費,但卻因消費問題跟店員發生劇烈口角,當下她悻然離去,沒想到卻在隔日凌晨麵包店打烊後返回現場,拿起紅色油漆就往鐵捲門潑,造成麵包店大門及地板磁磚一片血紅。

麵包店石姓業者對夏女提告,強調夏女行為嚴重損害麵包店名譽,更害麵包店足足3天沒營業,求償店員薪資、房租、修復費用等共48萬餘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夏女對麵包店潑紅漆,確實可能讓顧客產生該店信譽不佳之顧慮,此外因油漆顏色與鮮血相近,也可能引發鄰人注意及議論,判夏女需賠償業者4萬元精神慰撫金。

至於營業損失及修復費用部分,夏女主張麵包店只是順便放3天年假,與潑漆一事無關,北院審理後也認為歇業3日與潑漆未必有因果關係;另石姓業者只是承租者,並非房屋所有權人,也看不出有財物受損情事,判決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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