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身裸照遭散播 女堅稱:那就是我
2014/09/18 14:34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控訴,翁姓前夫將她裸露下半身的照片,投到她姊夫的信箱中,姊姊看到後連忙轉交到她手上,她認為隱私遭侵犯,憤而提告妨害秘密,檢方當庭勘驗照片後認為,照片中的女子臀部左上有黑痣,但陳女並沒有此特徵,儘管陳女堅稱「可能是我屁股沾到東西,那就是我」,士林地檢署仍作出不起訴處分。
張姓姊夫出庭證稱,當天在信箱中發現該張裸照,沒多久就接到恐嚇電話「有沒有收到相片,像不像你老婆?」,他想說是詐騙集團,不以為意,幾個月後和老婆發生爭執,他拿出照片質問「這是不是妳?」老婆一口咬定「這是我妹妹!」並將照片交給陳女。
檢方認為,並無證據顯示該照片是翁男所散布,且照片未拍攝到臉部及其他身體特徵,無法認定照片中的人就是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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