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傘餐廳潑糞 4人輕判4至6月
由香港律師黃國桐發起、讓香港人在台工作的「保護傘」餐廳,去年十月遭人在店內潑雞屎穢物。(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由香港律師黃國桐發起、讓香港人在台工作的「保護傘」餐廳,去年十月遭李昭信等人合謀在店內潑雞屎穢物,造成周姓女店長雙眼感染結膜炎,台北地院審理時四人認罪,但郭女和餐廳表明拒絕和解。法官昨依共同傷害罪將主謀李昭信判刑六月,共犯李昭慶、江啟榮及動手潑糞的莫凡各四月徒刑,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保護傘的免費義務律師翁偉倫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與當事人研議是否上訴。本案檢方是依過失傷害罪名起訴,但法官變更法條,改依共同犯故意傷害罪,值得肯定,不過此案具有政治恫嚇意味,上訴與否仍須詳細討論才能決定。保護傘與周女附帶民事求償四十萬元,刑事庭昨裁定移送民事庭審理。
保護傘餐廳因潑糞案影響,停業整理三週才重新營業;今年五月又受疫情三級警戒期間禁止內用的衝擊,停業一個月後轉型外帶、外送,但生意大不如前,資金見底,本月十二日宣布月底停止餐廳營運,不料廿日凌晨餐廳竟遭祝融,機具、貨品、家具、食材付之一炬報銷,命運多舛。
檢警調查發現,潑糞案幕後主使者是去年五月被通緝、潛逃中國的黑幫份子陳彥霖,陳透過微信聯絡國中同學李昭信,先後匯款六萬元給李要讓保護傘「開不下去」,北檢起訴四人時同步通緝陳,檢方懷疑背後還有中國金主。
審理期間四人都認罪,惟莫凡堅稱沒注意到一旁有人,無意傷害周女,只承認過失傷害罪。法官本月三日當庭勘驗監視影像,畫面中莫凡提著水桶進入餐廳朝櫃檯、廚房潑糞,過程僅兩秒,潑灑方向明顯有人,不僅周女全身中招,一旁客人也被波及,合議庭因此認定是故意傷害罪。
判決批評四人只因缺錢花用,為賺小利,而將我國深植的民主精神根基視為無物,任意潑灑穢物,大肆破壞店家營業空間與廚具,還造成人員受傷,破壞社會秩序,考量皆已認罪且表達悔意,因未能和解,依法量刑四至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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