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窟事件受難人》母親自盡 李石城泣:自己太不孝
▲鹿窟事件受難人李石城提及當年母親自盡、家破人亡,不禁痛哭,直說自己太不孝,久久不能自已!(記者李欣芳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現年八十四歲的鹿窟事件受難人李石城,在一九五二年鹿窟事件發生時,只是個十七歲的牧牛童。當時整個鹿窟被近萬名軍警重重包圍,他藏匿山區數日後,因饑餓寒冷,返家途中不幸被捕,李石城母親因為傷心害怕,在他入獄一年後自盡身亡。李石城昨接受本報訪問時,提及當年母親自盡,不禁痛哭,直說自己太不孝,久久不能自已!
盼建鹿窟紀念館 警惕後人
鹿窟事件是一九五○年代白色恐怖時期的最大冤案,當年鹿窟一帶山區是位於新北市汐止、石碇交界的山村。
李石城說,因鹿窟案的受難,母親在家中自盡,他因而家破人亡,現在促轉會公告撤銷他當年有罪判決,對他來說,這一刻來得太遲,如今,他希望能在當地蓋鹿窟紀念館,「這是我唯一的願望」,讓下一代記取這個事件並有所警惕,不要再讓這樣的悲劇發生。
二二八事件後逃竄的「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在鹿窟山區活動,李石城被遠房表哥招募,進入所謂地下黨人組建的「青少年先鋒隊」、擔任小組長,然而,李石城萬萬沒有想到,他會因被控「參加匪偽組織、意圖顛覆政府」而入黑牢。
在「鹿窟風雲」一書回憶錄中,李石城詳述當年遭受無止境的苦刑,包括石磨壓身、頭下腳上倒吊、摜頭浸水、鋼針刺指、水沖鼻孔等,這些酷刑造成他牙齒掉落、背部脊椎受傷終身未癒。飽受折磨的李石城甚至一度撞柱自殺,意圖尋求解脫,卻被急救回來,繼續受刑。
李石城結束牢獄生涯後,背負「政治犯」污名,求職四處碰壁,只要找到新工作,僱用他的老闆馬上會收到上級長官警告,指控他是「共產黨」,他不得已只好回到礦坑工作,而礦坑成為許多鹿窟事件受難者出獄後的歸宿。李石城昨感嘆說,在戒嚴時期,人家一聽到是共產黨,是比現在得愛滋病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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