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又施壓 台灣駐巴林代表處被迫改名
我駐巴林代表處原用台灣名稱,現已被迫改為台北貿易辦事處。(翻攝自我駐巴林代表處官網)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我駐巴林代表處原名稱為「台灣駐巴林商務代表團」,是少數使用台灣為名的駐外館處,外交部昨表示,巴林政府在中國強力施壓下,強迫我將該處名稱改為「駐巴林台北貿易辦事處」。對於巴林政府屈從中國壓力,強迫我駐處更名,外交部表示不滿與深切遺憾,未來將務實推動雙邊關係。
中國近期對我打壓力道強,外交部上月指出,中國正對五個使用我國號的外館進行「更名」施壓,其中包括奈及利亞、杜拜、約旦、厄瓜多與巴林,數個外館最近紛紛被迫改名。其中巴林駐館使用的是「台灣」,其餘所使用名稱為國號「中華民國」。最近一個月內,包括杜拜、厄瓜多與奈及利亞紛紛被改名,外交部昨再度證實,我駐巴林代表處也被強迫更名。
外交部昨指出,巴林政府因中國強力施壓,強迫我駐巴林代表處將原有名稱「台灣駐巴林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aiwan to the Kingdom of Bahrain)更改為「駐巴林台北貿易辦事處」(Trade Office of Taipei to the Kingdom of Bahrain)。
外交部強調,雖經駐處極力爭取,惟在中國持續壓力下,巴方堅持駐處須「限期更名」。外交部表示,「台灣駐巴林商務代表團」是二○○四年經巴林政府書面同意的名稱,對巴方屈從中國壓力,強迫我駐處更名,感到不滿與深切遺憾。
外交部指出,巴林為中東重要金融中心,也為我礦物燃料及原鋁進口來源之一。為拓展實質經貿利益,外交部考量後,在維護國家尊嚴及國民權益的基礎上,未來將持續務實推動與巴林雙邊實質交流及合作關係。
巴拿馬聲明︰與台FTA失效
此外,巴拿馬上月中旬與我斷交,雖外交部日前表示,台巴雙方合意,在進一步就貿易協定安排達成新共識前,現行自由貿易協定(FTA)會持續,但巴拿馬外交部七月十日發布聲明,與台灣之間所簽訂的一切條約、協定與諒解備忘錄等文書,自巴拿馬與中國建交那天開始,就已失去法律效力。我外交部對此則暫不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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