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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富商案 法官洪佳濱捍衛清白:如有虛言 願受天譴

2021/01/21 23:33

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打破沉默,發表聲明。圖為懲戒法院。(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涉訟期間與多名司法官飲宴,引發軒然大波,外傳司法院為了護航涉案的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竟在記者會前一刻把他從移送監察院名單中移除,雖然司法院澄清「絕無此事」,但洪佳濱已成箭靶。沉寂多日,洪佳濱21日打破沉默,在法官論壇上說明案由,並強調「一生清譽,不得不辯,如有虛言,願受天譴」。

洪佳濱指出,雖然翁的筆記本寫出曾到他家「請教百利銀行問題」,但事實是翁冒然至他家,說其有一民事案件在最高法院,據其向所信神明「法主公」擲茭,說是將分案於他所相熟的某法官手中,當時即被他斥為無稽,強調該法官絕非可受關說之人,翁隨即離去,他根本不知道有家銀行叫百利,百口莫辯,實屬奇冤。

洪佳濱表示,前往法官同仁邀約的餐敘時,並不知道翁茂鍾在場,也不知道翁或其公司是否涉訟,自認從未與翁茂鍾有何不當接觸。

關於襯衫部分,洪佳濱解釋,他在台北上班,太太曾告知翁茂鍾於年節會送襯衫,說是其公司生產交給客戶的樣品,因他認為市售襯衫價格不高,且當時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並未制訂,他亦認合乎當時「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並未在意,未予退回,確實有輕忽,願受指正。

洪佳濱說,擔任法官近40年,自認俯仰無愧,風評如何,可受公評。本事件導致司法信譽受損,他深感不安,雖知在此風口浪頭,多辯無益,但見風波愈烈,事情已經失焦,因事關他一生清譽,不得不辯,如有虛言,願受天譴。

他強調,「羅織經」是普世認為製造冤獄的曠世邪惡之作,但現今社會氛圍,是否已將本案推向此境?宜請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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