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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偵查法」摧毀人權 藍委:真實上演「全民公敵」

2020/09/11 16:58

法務部擬制《科技偵查法》,授權執法機關可透過植入木馬的駭客手法,從嫌疑人的手機提取與案情有關的資訊,做為呈堂證供。國民黨立委李貴敏等人質疑,此法將摧毀憲法保障的隱私權、基本人權,讓《全民公敵》、《玩命關頭》真實上演。(資料照)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法務部擬制《科技偵查法》,授權執法機關可透過植入木馬的駭客手法,從嫌疑人的手機提取與案情有關的資訊,做為呈堂證供。國民黨立委質疑,此法將摧毀憲法保障的隱私權、基本人權,讓《全民公敵》、《玩命關頭》真實上演。

立委李貴敏指出,過去大家擔憂的科技監聽、GPS跟監、手機與個人通訊APP軟體監看等作為都將入法,上演真人實境版的《全民公敵》,這是在摧毀憲法保障的隱私權、基本人權,民進黨最喜歡罵中國大陸沒人權,怎麼自己也搞這一套?如果民進黨挾立院多數三讀這部法律,哪天「刑求取供」的專制違法行為會不會也合法化?

李貴敏痛斥,《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明定只有在事實證明危害國家安全、危害經濟秩序或社會秩序情節重大、相當理由可信其通訊與案件有關,又不能或難以其他方法調查証據等,才可以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核發通訊監察書,法務部卻打算用「科技偵查」為名排除相關限制。

李貴敏質疑,民進黨就算不在乎《憲法》和相關法規,但《科技偵查法》草擬前難道是閉門造車,完全不參考各國相關規定?連美國都規定一定要有明確證據顯示與該案有關並取得法院核可,為什麼用科技偵查為名,只要檢察官認為必要就可以發動?

立委鄭麗文指出,《科技偵查法》會讓檢察官追蹤調查的權力無限擴大,包含與案件相關的人都能被秘密追蹤,個人隱私被當「塑膠」,且無人機空拍機1個月內、GPS2個月內不需經過法院授權,檢調單位變成合法駭客,萬一遇到不肖公務員,所有人的個資可能被賣掉,政敵可以被24小時全方位調查,只要不超過2個月就沒人知道。

鄭麗文批評,資料留存在公家機關,何時被刪除、會不會被挪用,都不知道,這些通通不知道的狀況下,法務部急著上路是為了什麼?簡直是讓《鷹眼》、《全民公敵》、《玩命關頭》的天眼系統,在現實裡真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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