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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不能更名?學者:自稱「中華奧會」 早已違反洛桑協議

2018/08/18 09:14

洛桑協議原始簽署文件,附件上的會歌是「『中華台北』奧會會歌」。(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以台灣推動「東奧正名公投」為由,拔走我東亞青運主辦權,而中華奧會也對外表示,國際奧會要求遵守「洛桑協議」,因此不會核准名稱更動。不過,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黃居正質疑,我們自稱「中華奧會」而非「中華台北奧會」,從1981年開始就已違反「洛桑協議」至今,說不能更名根本是騙人!

應為中華台北奧會 我國法律也不符

據指出,監委張武修在6月底已針對我國奧運代表團名稱申請自動調查,日前約詢中華奧會與體育署人員,中華奧會在約詢時也主動提到自己的名稱與洛桑協議不符,但他們卻解釋,中文與英文名稱不同,「這是以前人決定的」。

黃居正表示,我國與國際奧會在「洛桑協議」中,同意由「中華台北奧會」擔任我國家奧會(NOC),協議當中的附件,中文白紙黑字寫著「中華台北奧會」,因此我們早就違反洛桑協議;而且「國民體育法」去年修法,條文仍稱為「中華奧會」,國內的法律都違反洛桑協議,國際奧會也沒有因而取消選手參賽以及NOC的資格。

巴勒斯坦、科索沃 皆可稱NOC

黃居正解釋,NOC中文翻譯雖為國家奧會,但究竟是指國家、特定政治實體或區域,奧林匹克章程並沒有嚴格定義,像是巴勒斯坦仍不是國家,但巴勒斯坦奧委會是NOC;科索沃也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也是以科索沃做為NOC的名稱,「台灣目前雖不是國家名稱,難道就不能當成NOC名稱?」

洛桑協議原始簽署文件。(記者鍾麗華攝)

洛桑協議原始簽署文件(記者鍾麗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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