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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首件危險老屋重建案 獲40%容積獎勵

2018/04/27 15:38

南屯寶山段申請危老重建基地,原是工廠宿舍,現是住宅區。(台中市政府都發局提供)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中央去年訂定都市老舊建物加速重建條例,台中市配合呼應,市府今天核准南屯區寶山段老屋重建計畫,為中部地區首例,可獲得40%容積獎勵,將改建成大樓,市府都發局表示,都市老屋耐震評估有疑慮者,均加速審查,以提升居住安全。

都發局指出,危險及老舊建築物依一般都市更新程序辦理重建,過去受限於流程繁瑣,動輒耗時數年才能完成,內政部為簡化流程並增加重建誘因,去年5月另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台中市去年10月開始受理申請。

都發局表示,南屯區忠勇路寶山段申請危老重建基地,屋齡46年,總面積10958平方公尺,以前是工廠宿舍,現是住宅區,重建基地將退縮4公尺,同時申請耐震設計,綠建築及無障礙環境設計,總共可獲得40%獎勵容積,改建成大樓。

都發局指出,都計區屋齡30年以上的合法建物,確認非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並經判定耐震能力不足,未裝設電梯,或改善不具效益者,即可檢附全體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書申請重建,全國才通過3件,南屯案是中部首例。

都發局都更科長朱文彬說明,可申請容積獎勵,最高為基準容積的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若在條例施行3年內(109年5月9日前)申請,可額外給予基準容積的10%獎勵,今年預計輔導50件,將加速審查,歡迎民眾洽詢申請,提升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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