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袒逃逸外勞?縣議員控勞工處聽逃逸外勞查辦雇主
2017/12/11 14:38
縣議員李俊諭手拿縣府發給雇主的公文和雇主家辦喪事的訃文,指控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偏袒逃逸外勞。(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偏袒外國勞工?縣議員李俊諭今在議會質詢,勞工處受理本身就已違法的逃逸外勞檢舉,竟以逃逸者片面之詞要求雇主到縣府說明,還擬對雇主開罰,李俊諭說,該名雇主目前為媽媽辦理喪事中,服喪期間還要處理不合理的對待,身心疲憊不堪。
彰化縣議會今開定期會,縣議員李俊諭質詢縣府勞工處長吳蘭梅,有關逃逸外勞的業務,李俊諭說,北斗鎮魏姓鎮民申請1名印尼籍家庭看護工照顧其年邁的爸爸,平常,媽媽就在爸爸身邊,老夫妻一起生活,不料,印尼籍看護工在受雇期間逃跑,還向縣府勞工處檢舉,指稱她受雇照照媽媽,非爸爸。
李俊諭表示,印尼籍看護工涉嫌違反勞動契約,逃跑在先,「惡人先告狀」,向縣府勞工處舉發,勞工處未先處理好逃逸外勞,竟還跑到被舉發雇主家調查,被舉發的雇主的媽媽已過逝。
李俊諭指出,他不解就業服務法和勞動基準法,究竟保護台灣的雇主和勞工,還是當逃逸外勞的保護傘,勞工處處理類似逃逸外勞舉發雇主的案件還不只一件而已,他處理過的至少就有2件,一件在北斗,另一件在埤頭。
「外勞受到的保護比本國勞工還多!」李俊諭不滿勞工處處理方式,要求處長吳蘭梅,日後處理這類案件,應與彰化縣警察局合作,先處理好逃逸外勞逃跑情事,以免助長逃逸外勞隨便舉發雇主的歪風。
對此,吳蘭梅表示,上述兩個案件細節的部分,她不是很清楚,會了解緣由做後續處理,若有處理不對的地方,會檢討改進,但依法若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指派勞工做勞動契約規範之外的工作,也就是說,被照顧的對象若是爸爸就只能照顧爸爸,違規者依法最少會被罰3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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