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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聯合大樓長期遭占用 立委促體育署檢討

2016/10/25 14:05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上午針對體育聯合辦公大樓長期被固定體育團體占用一事,要求體育署重新檢討,制定合理分配機制。圖為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上午針對體育聯合辦公大樓長期被固定體育團體占用一事,痛批體育署未善盡主管機關職責、沒有確實執行相關管理辦法,讓國內原本稀少的體育資源「患寡又患不均」,要求體育署重新檢討,制定合理分配機制。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與許智傑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直指體育署位在台北市朱崙街、提供全國性體育團體租借的辦公大樓,雖明定租期一年一簽,許多體育團體卻是從民國82年使用至今、從未變更;不只如此,空間分配也沒有依據,籃球協會、田徑協會等團體,各自佔據辦公大樓30多坪使用空間,今年最新進駐的中華民國巧固球協會卻只有5坪。邱志偉質疑,「是不是負責人跟體育署高層關係比較好,空間就比較多?」

雖然辦公大樓租金依照管理辦法合法收取,但相較該地區其他辦公大樓收費,體育聯合辦公大樓的租金的確便宜許多。許智傑質疑,辦公大樓管理要點的制定原則有問題,目前進駐的團體,有的最多使用到100多坪、最少卻只有2坪,「中間差距是不是還有調整空間?」許智傑強調,全國列案的體育團體共有757個,在辦公大樓有使用空間的卻只有58個,且有29個團體承租超過24年,他建議體育署以亞運或奧運為限,將租期修改至4到6年,每次都重新抽籤,藉此確保體育資源不被特定團體長期占用。

邱志偉進一步抨擊,管理辦法明訂需要全國性的體育團體才能使用的辦公空間,台北市體育總會就占用34坪空間,「它是全國性團體嗎?」

體育署秘書室主任張永富回應,民國87年體委會成立時規定原住戶可以優先承租,雖然合法、但這樣的規定是否合理可以再討論,會朝向將租期改至4到6年方向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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