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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案檢察官劉志文升主任檢察官 投檢第2人

2016/08/05 18:14

南投法院開庭審理李朝卿案,劉志文(右二)與主任檢察官、公訴檢察官一起出庭。(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劉志文,從民國101年調至該署,即承接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案,辦案認真不眠不休,李朝卿一審被判刑30年,檢方打了勝仗。劉志文的努力被法務部肯定,今日獲法務部升為主任檢察官,成為南投地檢署創署以來,第2位在小地檢被升主任的檢察官。

劉志文是司訓所第38期結業,辦案有「拚命三郎」之稱,在台中地檢署擔任檢察官3年時間,因為太勞累而身體出問題,後來請調屏東地檢署9年,到民國101年調至南投地檢署。

才調至南投地檢署,劉志文就承接李朝卿涉貪案,該案的涉案人數、事實非常多,調查過程非常辛苦,而他實事求是的精神,為了要證明葡萄紙箱能否裝946萬元現金,還要警方買玩具假鈔來模擬,這批假鈔、紙箱一直被他保留,準備在辯論攻防時來當佐證。辛苦是有代價的,他在李朝卿案辯論終結庭時,具體求刑30年,南投地院後來也判了李有期徒徒30年,與求刑的刑期一模一樣。

劉志文在承辦李案時,還偵辦了埔里恐怖男子追女不成,殺其母和小狗裝在行李箱的恐怖命案,也因他細心查出很多證據,讓兇嫌伏首認罪。

劉志文辦案認真,行事低調,同事都說,他早應該升主任了。(記者陳鳳麗攝)

劉志文為李朝卿案,請警找水果箱和玩具鈔946萬元模擬。(記者陳鳳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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