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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修正 外勞在台3年不需出境即可續聘

2016/06/22 10:40

立法院今天上午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未來若能三讀通過,外籍看護工可在台灣做滿3年後,不用離開台灣就可續聘。(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上午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所有委員無異議刪除「強制出國一天後始得再入國工作」的規定,未來若能三讀通過,外籍看護工可在台灣做滿3年後,不用離開台灣就可續聘。

綜合媒體報導,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就業服務法》第52條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所有外勞不必在台工作3年就要出國1次,可立即續聘在台工作,這項修正法案平均每年可影響1萬4千名外勞。未來若經立院三讀過後,外籍勞工就不必為了返台工作而多付仲介費,依照各國不同行情,5至12萬都有,對外勞是筆龐大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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