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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送審 騷擾檢舉人可囚3年

2015/01/09 14:12

為保護檢舉人(吹哨者)人身安全,廉政署草擬我國首部《接弊者保護法》昨送至行政院審議。(圖擷自網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廉政署草擬完成我國首部「吹哨者法案」《揭弊者保護法》,法案中對檢舉人的保護擴及親屬、利害關係人,更明文禁止對檢舉人「三大報復」,違反保護書規定的被檢舉人可處3年以下刑責,草案昨送行政院審議。

《揭弊者保護法》主要適用於公部門,針對公部門瀆職、貪汙、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情節重大違法或行政不法案件,檢舉人向檢察官、政風、司法警察等單位提出檢舉,身份保密且可以按指印代替簽名,若檢舉人人身安危有疑慮可申請保護。

若被檢舉人得知檢舉人身份,檢舉人可在偵查階段聲請保護書保障,草案規範其禁止被檢舉人實施「三大報復」,包括將揭弊人身分、官職、薪俸作不利對待;進行中的契約終止或變更;或實施強暴、脅迫、侮辱或騷擾等行為。

廉政署表示,違反保護書的被檢舉人等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科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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