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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防法》修正案 首納土壤液化

2016/03/26 06:00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土壤液化首度列入災害項目,新增修繕資金可低利貸款,受災戶能房貸抵償、還款展延,領取的救助金免納所得稅,災區企業能申請紓困,協助災民早日重建家園。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則說,修正通過對台南地震災民幫助很大,未來土壤液化災害有法源依據可處理。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本次修法納入災民提民事訴訟可暫免繳納裁判費,假扣押的擔保得由主管機關出具保證書代之,讓地方政府協助災民索賠時,有法源保障。

根據新法,災區民眾所需的修繕經費,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須協調金融機構,給予低利貸款;災民購屋貸款的自用住宅若因災損不能住,能以該房屋和土地抵償原貸款債務,解決屋毀還要繳房貸的慘況。

新法規定,災區內土地、建物符合條件,可減免地價稅、所得稅;農保、勞保等保險費用,在災後可暫時免繳。(記者陳鈺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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