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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廠被開2違規 都是人為疏失

2015/09/15 06:00

核三廠輔助變壓器曾經因為失火遭到波及。(資料照,取自台電公司報告)

〔記者湯佳玲、歐祥義/台北報導〕核三廠連擺烏龍,今年四月掛錯禁止操作卡,引動就快失去電源的「低電壓信號(LOV)」,造成二號機跳脫,斷路器開啟,控制棒全入,緊急柴油發電機B台自動起動,但是原能會卻只開出最輕微的五級違規,不用罰錢,反核團體批評這種處分不痛不癢,原能會偏袒台電。

原能會核管處長張欣表示,二號機在事件前後均維持於有熱源、但尚未接連到發電機的「熱待機」狀況,屬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INES)中的○級未達級數事件,未造成輻射外釋。

另外,在一次圍阻體穿越件洩漏測試時,二只止回閥的閥盤拆下來後,工作人員竟然忘記裝回,張欣表示,這個失誤顯示止回閥拆解工作缺乏品質管控,原能會七月已對此開立四級違規。

專家:訓練不足 監督不周

宜蘭人文基金會技術顧問賀立維表示,核三廠接連發生人為失誤反映人員訓練不足,主管監督不周。且反應爐急停會造成各種副作用,如管路與結構體接受不必要的震波,若在八小時內沒有找到問題或沒有得到授權重新起爐,則因核燃料所產生的Xenon-135中子強吸收劑影響,反應爐在七十二小時內,將無法正常起爐,造成發電損失。

台電核能專業總工程師林德福指出,台電已針對違失內容進行檢討,重新要求檢修程序及步驟盤點,要求主管與同仁全面改善,四月份核三廠二號機跳機,是輔助變壓品失火引動相關安全措施造成,與LOV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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