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發駕照 有效期限延為6年
2010/02/10 06:00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最快下月起,國內民眾駕照遺失或毀損申請補發,有效期限將延長為六年,另出國民眾則可提前換發駕照,以藉此領取有效期限最長三年的國際駕照。
據目前規定,駕照有效期限為六年,以持有者出生年月日為基準日,持有期間如果遺失或毀損,可申請補發,但有效期限延續原駕照,例如民眾在駕照到期前半年遺失補發,新照有效期限僅剩半年,引發不少民怨。
修法後,駕照遺失或申請補發,有效期限將重新計算,雖仍以出生日期為基準日,但有效期限最長可達六年。
此外,國際駕照的有效期限一向以國內駕照為依據,而目前規定現有駕照必須在有限期限到期前一個月內才能換發新駕照,一旦駕照所剩有效期限不多、但出國時間長,中間就有必須委託親友代換的麻煩。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陳彥伯說,未來民眾如有出國駕車需求,可提前換發新駕照,隨後再換領有效期限最長可達三年的國際駕照,省掉委託換發的麻煩。
但他也提醒民眾,多數國家對長期居留者,多會要求辦理當地駕照,民眾出國如果較久,最好還是申請當地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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