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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的傲慢 不良的示範

2008/07/16 06:00

記者邵心杰/特稿

當總爺與文正國小整併案進入行政訴願階段,併校與反併校雙方已確定無法再走回頭了;僵持不下的態勢,為教育立下了不良的示範。

稍早的「小學生告贏大縣長」,北上陳情、興訟、訴願的「民主洗禮」過程,對學生的成長,倒未必是壞事。只是當中不免摻雜了大人主觀的想法,外界更直指小朋友不過是工具而已。

反之,縣府身為行政主管機關,縱使擁有行政裁量權,卻因此陷入權力的傲慢,甚至為所欲為的迷思,最終勢必淪入進退維谷的窘困。

教育部及台南縣政府分別引用台南縣國民小學裁併實施要點、國民教育法,各自論述其立場,然而,縣府昨日修訂上述裁併校實施要點,尋求解套,卻也引來為總爺、文正國小合併案「量身訂做」之說。

根據國民教育法第四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其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而台南縣國民小學裁併實施要點第三條實施方式:第一款未滿六十人的學校,將本校改為分校;第二款未滿六十人的學校,將本校裁併;第三款未滿四十人分校,將分校裁併。換句話說,四十、六十人是南縣國小裁併校的門檻。

縣府昨天新修訂上述裁併校實施要點,在第七條增列第一款:如因學校距離太近,為整合教育資源,經本府審酌得進行合併。如何「審酌」,流於空泛,過於自由心證,恐難服眾。

為了這群天真無邪、莘莘學子的未來著想,大人不該意氣用事,汲汲營營地想要分出勝負,殺個你死我活,到頭來負傷最重、影響最大的,可能是這些無辜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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