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春節專案巡查 私放煙火小心挨罰
2025/01/04 05:30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議員鄭宇恩接獲陳情,市府在淡水河岸施放跨年煙火,但在北海岸、淡水河沿岸一直到凌晨兩、三點都仍有民眾私放煙火,影響安寧,要求市府加強管制。新北市消防局表示,將於春節期間排定專案勤務,除了至各里辦公處宣導,也會函請區公所協助宣導勿違規施放爆竹煙火。
跨年夜狂放 擾人清夢
鄭宇恩表示,消防單位雖有巡查人員勸導並驅離,但施放數量實在很多,消防人員往往在施放之後才到場勸導,整夜炮聲隆隆,根本無法入眠,有的是民眾舉報後,消防人員到場早已不見施放煙火的人。
鄭宇恩說,這次淡水河跨年煙火,還引發施放煙火的船隻起火,民眾私放煙火,公安更令人擔憂;農曆年快到了,屆時違法施放爆竹的情形恐只會增而不減,要求消防單位有所因應,除要求販售業者宣導可施放定點及時段外,更應規劃在熱點區駐點蒐證、強力執法,並賦予第一線同仁安全及充分的執法設備,讓慶祝節慶傳統能與居民生活品質可以取得平衡,大家平安過好年。
消防局表示,消防局於春節期間均有規劃專案勤務,除至各里辦公處宣導及張貼海報,也函請區公所協助宣導勿違規施放爆竹煙火,並於香舖店、雜貨店、僱有外籍移工的工廠規劃爆竹煙火檢查暨宣導,稽查非法儲存,不定時排定駐點巡邏路線,及加強巡查有無違規施放及販賣。
違規施放最高罰15萬
消防局指出,若民眾超量儲存或超量販賣爆竹煙火者,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違規施放爆竹煙火,如於禁止施放時間施放升空類及飛行類的爆竹煙火,或未保持安全距離、於禁止施放地區施放及未依產品使用說明施放等,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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