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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亂象多 學者:須有第3方認證

2024/10/22 05:30

竹林、森林因具有吸儲二氧化碳的功能,被稱為「自然碳匯」。(資料照)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碳中和亂象多,常見企業宣稱產品有達到碳中和,企圖營造優質環保形象,但學者認為,碳中和絕非自己說了算,必須要有第三方認證,並揭露相關資訊,讓各界檢驗;環團建議針對誤導消費者、廣告不實的碳中和產品,向業者開罰。

台師大永續所教授葉欣誠指出,碳中和不是直接買碳權達成,須先盤查自身排碳量、執行減碳計畫減到不能再減後,最後一步才是買碳權抵換,並非把買碳權當成買贖罪券,這樣有失碳中和本意。

歐盟判定漂綠 重罰當年營業額4%

葉欣誠表示,過去國際公認的碳中和認證標準為英國標準協會的PAS 2060,將於明年底被國際標準組織的ISO 14068-1標準取代,嚴謹規範溫室氣體排放、碳中和路徑圖等資訊且必須可被驗證,並建議選擇品質較高的移除型碳權,如自然碳匯。

葉欣誠指出,歐盟規定碳中和,或標榜自然、低碳等形容詞通通要有第三方認證,不能隨意宣稱,如果被判定漂綠,將重罰當年營業額的四%。

綠色和平氣候能源專案主任張皪心表示,許多國家已制定規範打擊漂綠,像是歐盟的「消費者賦權綠色轉型指令」,二○二六年起嚴禁企業在沒有公信力的環境數據下,使用環境友善、氣候中和等過於空泛的環境聲明,也不能直接利用購買碳權抵換,然後宣稱產品達到碳中和,台灣也應儘速研擬相關規範。

張皪心表示,消費者應看清楚產品有無寫明如何達到碳中和,或購買哪些類型碳權;另建議業者在產品上標註QR Code,讓消費者查閱產品碳中和資訊。

環團建議對廣告不實業者開罰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則點出,國外已有許多宣稱碳中和產品被以廣告不實開罰的案例,台灣現行法規對碳中和仍無明確定義,若要用公平交易法開罰涉及廣告不實的碳中和產品,除考慮到國內法規有無明確的碳中和定義,「碳中和」一詞是否成為吸引消費者選購因素,進而影響交易秩序也是關鍵。未來宣稱碳中和產品一定會愈來愈多,爭議也越多,公平會應及早思考應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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