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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悠瑪事故6週年 家屬批台鐵責任推司機還追殺求償

    台鐵普悠瑪事故6週年記者會,會中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中)與受害者家屬代表范銘浚(左)、董小羚(右)召開記者會,質疑運安會隱瞞真相,要求政府全面檢討。(記者王藝菘攝)

    台鐵普悠瑪事故6週年記者會,會中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中)與受害者家屬代表范銘浚(左)、董小羚(右)召開記者會,質疑運安會隱瞞真相,要求政府全面檢討。(記者王藝菘攝)

    2024/10/21 16:17

    首次上稿 13:16
    更新時間 16:17

    〔記者蔡昀容/台北報導〕2018年普悠瑪出軌釀18死、200多人輕重傷,今(21日)是6週年。受害者家屬質疑,運安會調查報告的列車翻覆位置誤差40公尺,計算出來的傾覆車速產生落差,後續司法單位也一路錯抄引用,主張司機超速被冤枉,批評台鐵把責任推到司機員身上,還追殺司機員求償。運安會說明,質疑依據的影片未經校正,車上3個偵測器顯示列車確實超速。

    「台鐵出面!承擔責任!不要只是升官發財!殺人嫁禍!」普悠瑪事故協會及台北市文明人權協會今(21日)召開記者會。家屬范銘浚指出,行政院向國人說明時,釋出的「普悠瑪行程紀錄器監視畫面」,迄今無人出面說明影片來源,台鐵也函文否認是他們提供的影像,質疑這是「假影片」。

    范銘浚說,經向此案一審宜蘭地方法院調閱正確的普悠瑪監視錄影器,比對運安會的調查報告,發現列車翻覆位置錯誤,報告錯標為「K89+220」,實際是「K89+180」。

    40公尺的誤差,影響司機員的責任歸屬。范銘浚表示,按照運安會調查報告,列車車廂傾覆的臨界速度,「K89+220」約是時速136.2公里,「K89+180」約是時速160.8公里。他說,普悠瑪這款列車,限速140公里,所以後者並不合理,質疑運安會為了讓案件合理,造假資料,也害司機員鋃鐺入獄。

    台北市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表示,運安會調查報告錯誤,後續的宜蘭地檢署、宜蘭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也一路抄錯,並根據錯誤資料辦案判決,高等法院也不看家屬提供的資料;報告打從一開始就一路說謊到現在,害司機員入獄,台鐵長官卻升官發財,還追殺司機員要求民事賠償。

    張凱鈞點名台鐵董事長杜微,家屬找了專家學者、比對資料,認為判刑依據有問題,列車無超速,杜微沒有好好面對受難者家屬、照顧基層員工,卻趁公司化調高自己薪資、記自己大功,形同對受害者家屬傷口灑鹽巴,也暴露台鐵管理問題和推諉文化。

    普悠瑪事故協會理事長董小羚表示,事故發生迄今6年了,傷者向台鐵求償,台鐵卻反過來追殺司機負擔賠償,令她無法接受;司機有錯但並非全責,台鐵的行為只是推基層出來負責,而不是向大眾有安全交代。

    她說,普悠瑪事故還沒有結束,到現在還沒有清楚完整公開,所有數據都指向台鐵的不清不楚;她也喊話當年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畫面會說話(指行車記錄器),畫面就不是那樣呈現,怎麼會下如此判斷?

    發生事故的普悠瑪駕駛員尤振仲,被依過失致死罪判4年6月定讞。蘇姓乘客受傷提告求償,台鐵先賠償587萬多元後,要求尤振仲應賠償半數金額,一審判台鐵敗訴,上訴後,高等法院判決大逆轉,認為尤振仲駕駛列車載運乘客,並非公法行為,台鐵對尤有求償權,求償半數金額亦合理,改判尤應賠償293萬多元給台鐵。可上訴。

    運安會澄清,家屬的監視畫面影片時間未經校正,和實際約有1秒多的誤差;其引用報告書的傾覆依據也有誤解。

    報告書寫明,「開始傾覆」定義是車頭右邊4輪離開軌道,位置是K89+223;「傾覆」定義是左邊第一個輪子也離開軌道,位置是K89+251。而根據列車3個偵測器,當時時速確實是140公里。

    家屬2021年曾質疑運安會報告書不實,涉嫌偽造文書。運安會說,檢察官傳訊,針對出軌速度、地點等查明後,運安會已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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