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座車月租9.5萬 比官舍還貴
新竹市民進黨團昨天聯合質詢,質疑高虹安市長的豪華座車每年租賃費一一四萬元,四年四四五萬,使用科目是救災防汛,但卻是奢華享受。(記者洪美秀攝)
民進黨團質疑 高把救災及禮賓用車當座車 還動用第一預備金支應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議會民進黨團昨天針對市長高虹安座車提出質疑,稱市府每年花一一四萬租賃預算,四年就要四四五萬元,且使用項目卻是救災防汛及禮賓使用,每個月花九.五萬租賃費,比首長官舍租金每月八萬元還要高,抨擊高虹安是市政一竅不通,卻很懂奢華享受。
預算編列 也不符使用科目
楊玲宜說,市府編有首長座車仍堪用,高虹安上任後不願坐,改租Alphard,等於任期四年內將花超過八百萬用車與相關人事費。曾資程說,前市長的首長座車以防災使用項目由消防局編預算購買,卻被高虹安市府質疑不符使用項目,但市府現在為高虹安編列的一一四萬元租賃費用,一樣是救災防汛禮賓之用,為何同樣的使用科目卻編在行政處,而非原本的消防局預算,是自打臉,且高虹安今年的租賃費用動用第一預備金支應,也恐不符使用科目。
為避不佳觀感 卻增3倍租金
楊玲宜說,中央有頒布原則,因避免全時租賃的高額租金,有圖利租賃車商及浪費公帑之嫌,以高虹安的座車Alphard為例,三年租賃金額即可購買全新車款,高虹安硬是要用「非全時」的租賃方式,就是要規避用市政預算買豪車的不佳觀感,卻增加公帑三倍支出。
陳建名說,既然市府要用「非全時的租賃契約」規避中央規定,代表當天使用後就要還租賃公司,倘若一直放在市府停車場,不就是「全時租賃」?他要求主計處監督租賃契約是否符合目的及使用時數,才能核銷,別讓市府基層公務員成為高虹安想坐豪車的橡皮圖章。
原座車兩週前回歸消防局
市府表示,原市長座車已改為一般公務使用,不得作為首長座車,先前該車主要在支援市府活動和公務行程使用,另因採購的原預算是消防局,該車兩週前已移撥回歸消防局使用。市府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編列預算,租賃非全時公務車做為市長座車,明年度的預算已提送議會審查,此預算編列跟其他縣市的租賃公務車的方式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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